男子罗申是累犯,在服刑期间,他用热水烫伤狱友。记者昨天获悉,朝阳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罗申有期徒刑2年,在其原有的刑罚基础上加刑1年8个月。
罗申现年52岁,从1972年开始,已经多次进监狱或被劳动教养。最重的是1997年11月,他因盗窃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6年后,市高院裁定给他减为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9年。
今年3月30日,罗申因琐事对狱友张建怀恨在心。当晚9点半,罗申从水房打来一盆热水,直接泼在张建身上。张建当时正在和别人玩牌来不及躲闪,脸部和双腿被烫伤,后经鉴定构成轻伤。正在服刑的罗申又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提起公诉。
法庭审理后认为,罗申曾因违法、犯罪行为多次被处罚判刑,本应悔过自新,但他遇事仍不能正确处理,用热水故意烫伤狱友,构成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结合未能执行完毕的13年10个月,法庭决定给其加刑1年8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半。(记者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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