轿车驶入居民小区,为停车费与保安争吵,竟持剪刀戳瞎一名保安左眼,鲁莽车主罗某在案发后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16万元后,近日被浦东新区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006年10月10日上午,37岁的罗某驾车驶入浦东新区某居民小区停车后,因保安汤某等人向其收取停车费而发生争执。随后,离去的罗某竟又返回该处,在与汤某等人发生争吵过程中,持剪刀将被害人汤某、徐某扎伤,并致汤某额骨、上眼眶、上臂骨骨折,右手第五掌骨基底部粉碎性骨折,左眼外伤性上玻璃体积血、盲目四级、视网膜瘢痕。经法医鉴定,被害人汤某的伤势已构成重伤。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罗某故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致一人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鉴于被告人罗某到案后能自愿认罪,有悔罪表现,且已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故从轻处罚。(江跃中 富心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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