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伙思念外地女友心切,但又苦于囊中羞涩,连去看女友的路费都没有,情急之下,小伙竟动了偷的念头,结果女友没看成,却把自己送进了班房。5月7日,江西省安福县人民法院一审以盗窃罪判处罗志刚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6000元。
2010年1月1日晚,罗志刚伙同黄某(未满16周岁)窜至上城街,用起子撬了四个店。即钢筋店、金银加工店、超市、摩托车店,盗得豪爵摩托车一辆及银制饰品若干。经安福县价格认定中心鉴定,摩托车和银制饰品等物价值人民币5103元。
2010年1月4日,罗志刚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案发后,被盗摩托车及银制饰品被追缴并发还失主。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罗志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案发后,罗志刚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系自首,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归案后,态度较好,自愿认罪,酌情可以从轻处罚。 李晓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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