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1日上午,在江苏镇江一路口,魏某某驾驶电动自行车正常行驶时,发现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正在逆行,魏某某在急刹车避让这辆逆行机动车时摔倒,受轻微伤。随后两人发生争执,汽车驾驶人李某某认为,自己的汽车没有与魏某某的电动车发生直接碰撞,不承认有事故责任。闻听此言,魏某某咽不下这口气,竟然出人意料地把已经倒地的电动自行车扶起,并折回原地,直接加速对着李某某的这辆小型客车撞击,造成两车的严重受损。
现场调查的江苏镇江润州交警大队民警表示,在开始的事故中,小型客车逆向行驶影响非机动车正常行驶,应当至少承担主要责任以上的事故责任。但因电动自行车驾驶人魏某某后来的故意行为,已经不能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目前,此案已交由当地派出所进一步处理。(孟宪阳 钟学满 张传明 编辑 唐姝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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