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四川省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张某某非法从事校车业务涉嫌“危险驾驶罪”案件,以“危险驾驶罪”判处被告人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据悉,案发当日,男子张某某驾驶一辆小型面包车搭乘学生上路行驶,当车辆行驶至大安区隆富路牛佛镇关家村五组时,被自贡大安交警挡获。交警现场发现,车厢内挤满了背着书包的小朋友,甚至连后备箱也全是小学生。经查,该车核载7人,实载22人,超过额定乘员达214%,且张某某所驾驶的面包车不具备运送学生的资格,属于非法的“黑校车”。(刘刚 吴礼秋 视频来源 自贡大安交警 编辑 乐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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