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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健委:医生网上诊疗应实名认证 并具有3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发布时间:2018年09月14日 19:52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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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9月14日,国家卫健委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远程医疗服务管理规范(试行)》有关情况。

  记者在会上获悉,本次发布的《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中规定,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师、护士应当能够在国家医师、护士电子注册系统中查询,医疗机构应当对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的医务人员进行电子实名认证,在互联网上开展诊疗的医生须具有三年以上独立临床工作经验。

  【同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医院要加强内部信息化的建设和各个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也就是说医院如果要想开展互联网的诊疗活动,特别是要对于复诊的病人线上开具处方的话,那么就必须要实现医师的电子病历系统和药师审核系统之间的互联互通。如果你要线上开具处方的话,就必须把这两个系统连接起来。并且我们要求,凡是在互联网上开展诊疗活动的医生,我们都提出了,你必须得有三年资质的要求,就是临床的诊疗活动必须得有三年以上的经历。

  【解说】焦雅辉表示,医疗 机构要对在线的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的实名认证,通过一些相对严格的要求来保证互联网上的诊疗服务质量和安全。

  【同期】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政医管局副局长 焦雅辉

  不仅是电子的实名认证,如果有条件的话,通过人脸识别这样一些更高级别的技术来对医生的身份进行严格的管理。因为这一点,也是在互联网上开展不管是咨询服务也好,还是诊疗服务也好,其实也是患者最担心的一个问题,就是给我提供服务的这个人到底是不是一个真正的医生。那么我们也要求呢,一方面是电子实名认证,另外一方面呢,我们现在已经建立了国家的医师和护士的电子注册的数据库,并且我们要求在网上提供服务的这些医生必须得在国家的医生注册的电子数据库中能够查询到。这样的话呢,保证医生的身份是可以确认的,同时呢,也要让医院加强内部的信息化建设,一定要有药师来审核处方,来进行把关。

  【解说】焦雅辉表示,构建互联网诊疗最大的困难不在于IT技术,而在于药师的数量不足,全国有三百多万的医师,但是药师只有几十万。所以,推动药师相关立法,加大临床药师的培养力度,增加临床药师数量,是下一步要做的一项很重要的工作,不仅仅是为了互联网上的处方审核,同时也更加是为了在临床服务过程中来提高合理用药的水平。 

  周莹莹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卢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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