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部“猎狐行动”办公室直接指挥下,8月8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嫌疑人赵某被押解回陕西。 据西安市公安局新城分局对赵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立案侦査,2011年6月至2015年1月,犯罪嫌疑人赵某,未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以高息回报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人群非法吸收存款,涉案金额巨大、涉及人数众多。为逃避法律制裁,案发前赵某潜逃境外。 警方最终通过国际执法合作将赵某缉捕回国。(素材来源 西安市公安局 记者 阿琳娜 编辑 乐小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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