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80吨含汞危险废弃物非法倾倒河南 涉事企业及个人被起诉
【解说】两月前,非法转运倾倒在河南境内近80吨含汞危险废弃物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河南一公益组织把涉事企业贵州铜鑫汞业、内蒙东兴公司以及两名货运人诉至法庭。8月25日,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正式受理该案,危险废弃物已安全驶离河南。同时,该案是河南省内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中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
近80吨含汞危险废弃物非法倾倒河南 涉事企业及个人被起诉
【解说】两月前,非法转运倾倒在河南境内近80吨含汞危险废弃物一事,引发社会广泛关注。近日,河南一公益组织把涉事企业贵州铜鑫汞业、内蒙东兴公司以及两名货运人诉至法庭。8月25日,洛阳中院召开新闻发布会,称已正式受理该案,危险废弃物已安全驶离河南。同时,该案是河南省内首例涉及环境污染的民事公益诉讼案,也是中国第一起涉及跨省固体废弃物损害环境公益诉讼案。
【同期】(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宝)
该环境损害事件的行为发生地、损害结果地均在洛阳市洛宁县境内,该案属于我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我院具有管辖权。基于此,我院于19日作出准予立案的决定,并下达案件受理通知书,裁定铜鑫汞业公司立即将其非法倾倒在碧水源公司院内的危险废弃物依法安全转移。本案是首例由河南省内社会组织提起的环保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也是中国第一起涉及固体废弃物的跨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
【解说】据了解,2016年6月,两辆装载近80吨含汞危险废物汞触媒的大货车离开内蒙东兴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后,按照货物转运单显示,这些危险废物应被运至贵州铜鑫汞业公司。但在途径河南时,两车货物被分批,非法转运、倾倒在长葛及洛阳市。
8月19日,公益组织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以内蒙古东兴化工有限公司、贵州铜鑫汞业有限公司、河北保运化学危险货物运输公司及两名货运人为被告,向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令被告依法安全转移危险废弃物,消除其非法倾倒现场的环境污染风险,对受损环境恢复原状,并依法裁定所有被告先行支付已发生的经济损失30万元人民币和即将发生的安全防护、看护费等实际费用,合计暂定50万元。
采访中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林彬向记者介绍,汞触媒的危害是相当严重的,不仅简单对场地、土壤、水质、空气、大气会产生污染,而且对人体还会产生不止眼前甚至长远的健康危害。如果危害一旦形成,极易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所以非法倾倒被发现时,就应及时运走,但却在洛宁滞留两个月,希望通过对该事件的起诉,对其它企业起到警示作用。
【同期】(河南省企业社会责任促进中心主任 林彬)
整整两个月了,通过行政部门的处置,通过有关甚至环保部的协调,可是这些物资,还留在我们河南,留在我们洛宁,所以我们认为仅仅靠行政处罚还不足以促使企业感到心疼,感到心痛,那几天我连夜搞了几天加班,我们律师团队都非常专业,迅速形成起诉状,洛阳中院非常重视,马上就立案,从立案受理那天起,长达两个月的行政干预没有处理结果,但是仅仅3天,21号就把这些物资迅速拉走了,我们也相信下一步的环境修复工作,以及通过这件事情产生的警戒性,会对很多社会企业或者不重视环境保护的企业会起到一定警戒性。
刘宝在会上介绍,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对原告资格有严格的规定,该案件的受理对以后环境公益诉讼具有重要意义。
【同期】(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刘宝)
该起案件的受理,标志着河南省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迈出了至关重要的一步,对于今后我省通过司法手段保护生态环境具有重要指导意义。更是对今后做好环保民事诉讼案件受理审查、探索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特点的审判机制等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作用。
据悉,本案涉及非法倾倒在洛阳洛宁县的39吨含汞危险废物,在洛阳中院工作人员全程监督下,21日安全离开河南;另一装载39.5吨含汞危险废物车辆,目前也已安全抵达贵州,相关涉案人员已被长葛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记者 李超庆 河南洛阳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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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