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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报班”纠纷多?法官教你避“坑”维权

发布时间:2019年10月09日 16: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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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说】给孩子报培训班,开课后 “名师”变成在校大学生;报名时号称“保过班”,考试没通过,才被告知“保过”是班级名;交钱时许诺学费打折还“送课时”,退款时折扣赠品统统不作数……家长辅导孩子写作业已是心力憔悴,为图省事报培训班却连连“踩雷”。培训班要怎么挑?10月9日,北京丰台法院的法官们来到芳城园小学开通报会,盘点涉未成年人教育培训合同纠纷典型案件,为家长们支招。

  【解说】一些培训机构在宣传时夸大其词,用折扣、赠课时、返奖学金、保证通过考试等手段来吸引学生,但在实际中以种种借口违约。法官提示,对于培训机构招生时口头或者宣传册上的承诺,应当落实在书面合同中,家长在签署合同时应当仔细核对。

  【同期】北京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 李蕊

  家长在签订教育培训合同之前,光看教育培训机构它发放的宣传单,这些广告是不全面的,这个是没有用处的。它必须要把这个东西把所有的条款罗列到它具体的书面的合同当中去,这样才会有效。

  【解说】由于合同多为教育培训机构提供,一些合同往往约定了免除或者限制教育培训机构责任的条款,如不接受任何形式的退费、对孩子的人身安全不负责等。法官表示,此类条款排除己方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是无效条款。

  【同期】北京丰台法院方庄法庭法官 金滢

  涉未成年人教育合同实际上是一般采用格式条款形式,对于格式条款合同,如果提供方在合同免除了自己的责任,加重了对方的责任,排除了对方主要权利的这种情况,它都是无效的条款。

  【解说】同时,法官提示广大家长注意对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和能力进行甄别,也可以通过裁判文书网查询机构涉诉情况。此外,建议家长注意留存相关证据,例如培训合同、缴费凭证、课程表以及与培训机构工作人员沟通的聊天记录等录音、录像资料,方便发生纠纷时为自己主张提供合理支撑。

  单璐 北京报道

责任编辑:【李雨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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