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中对工伤保险认定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共10条,其中具体解释了工伤认定中涉及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规定》指出,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判定属于工伤。
【解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从2014年9月1日起开始施行。《规定》中对工伤保险认定等内容进行了细化,最大限度地保护受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规定》共10条,其中具体解释了工伤认定中涉及的“工作原因、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因工外出期间”以及“上下班途中”等问题。《规定》指出,在合理时间内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可判定属于工伤。
就该《规定》中关于“合理”一词的准确界定问题,9月4日,记者来到位于东城区东直门南大街的中闻律师事务所,向专业律师进行咨询。
【同期】律师 吴俊强
那么这里的一个核心概念是什么呢 就是如何去界定上下班途中 主要的一个关键词就是合理性 就是合理性的一个认定问题 那么这个规定 实际上也是一个概括性的 就是只要不属于职工从事与工作或者与用人单位或受用人单位指派外出学习 开会无关的个人活动受到伤害的 那么原则上 也应当认定为工伤
【同期】市民
好像是说是在那个 上班 就是工作和家庭之间(事故)可以是按工伤来处理 因为这个可能它是不是有一个时间限制 我觉得在北京就是路途比较遥远 (大家)都很多上下班的时间 那可能是(上下班时间)两个小时之内 可能比较好吧
市民
我觉得是不是正常上下班都算啊 有个区间 比如上下班一个小时 看到单位的路程远近吧 是吧 我觉得现在我就是下班(途中) 就是下班直接去聚会 我觉得也算(工伤)
【解说】 针对合理性的问题,有网民提出“员工若下班回家路上去买菜,在买菜途中出了意外也可认定为工伤”,更是引发了诸多网友的关注。
【同期】市民
我觉得这个好像不太现实吧 (为什么不现实) 上下班因为你已经 就是出了工作的范围了 而且你是出去买菜 如果你是因为公司业务出去买菜的话 我觉得这个可以理解 但是你是因为个人出去买菜 我觉得不大现实
【解说】就买菜算不算工伤,吴俊强律师表示,只要是日常生活中所需要的合理活动,包括下班之后的买菜、逛街、聚会等途中发生的意外事故,都可以被算作工伤进行认定,但对于最终是否能够被裁定为工伤还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
吴俊强律师表示,与以往的工伤条例相比,新《规定》的出台不仅进一步扩大了劳动者的利益,使其受伤后能够充分得到救济,而且也降低了用人单位的风险,将这种工伤赔偿的一部分压力转嫁给了社会保障机构。
【同期】律师 吴俊强
这个(《规定》)里面就体现了一个 就是工伤保险基金的一个作用 那么为了进一步的发挥工伤保险基金的作用 那么降低企业的风险 转嫁它在职工发生工伤事故以后 应该由用人单位所来支付的一部分费用 负担 那么实际上是在工伤保险条例里面 也做了一个明确的界定 那么保证成立这个工伤保险基金 专款专用 那么具体会落实到在工伤保险事故发生以后 能够使受伤的职工得到充分的权益保护
记者 乌兰娜仁 让宝奎 北京报道
关键词:工伤
分类名称:
CNSTV