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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部门:投资者应洞察证券欺诈陷阱

2011年07月01日 09:38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前几年,“原始股”的暴富神话以及非法基金承诺的高额收益让大量投资者跌入非法证券活动的陷阱。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依托地方政府,大力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积极开展投资者教育,有效遏制了非法证券活动的蔓延势头。

  同时,一些不法分子升级违法手段,他们抓住投资者急于求富的心理,以国家大力发展的创业投资、产业基金、私募基金为“卖点”,以境外上市、创业板上市和境外基金为幌子,以承诺上市、高额收益和允许退股为诱饵,以熟人为“宰杀”对象,蛊惑投资者购买其发行的证券或基金,给投资者造成惨重损失。

  为帮助投资者有效识别非法发行证券或基金的行为,上海证监局向中国证券报记者提供了一份资料,总结了非法发行证券或基金行为的特征,提示投资者谨防以下陷阱。

  一是“游戏规则”陷阱。不法分子以假乱真,诈称发行股票已获得证券监管部门或其他政府部门批准。投资者应注意,合法的公开发行股票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由证券公司承销,购买股票应通过证券公司;发售基金必须公告招募说明书,由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或证券公司发售。

  二是投资收益陷阱。不法分子曲解投资规律,承诺高额收益,刻意隐瞒投资风险,严重误导投资者。

  三是“空壳”公司陷阱。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空壳公司招摇撞骗,营造公司实力强大的假象。投资者可通过工商局网站查询相关公司是否注册、注销,必要时应前往公司经营地走访。

  四是“山寨”中介陷阱。不法分子设立“山寨”网站,以近似的名称或网页冒充正规证券公司或银行网站。投资者在上网查询和进行网上业务时,应注意正确输入证券公司、银行网址,核实其是否为相关机构的官方网站。

  五是收款账户陷阱。投资者发现有机构要求将资金汇入个人银行账户,应当格外小心,拒绝付款。

  六是“杀熟”陷阱。不法分子为提高非法发行证券、基金的命中率,利用其公司负责人的忠实“粉丝”、业务员以前的老客户,疯狂“杀熟”。投资者千万不要碍于情面,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专业人士表示,以上只是识别非法发行证券、基金的一般流程。由于不法分子的犯罪手法花样百出,投资者还需要摆正投资心态,少点贪心,多点耐心、细心和防范心,采取必要的自我保护手段:一是要抑制非理性贪念;二是要树立风险责任意识;三是要寻求证券监管部门帮助;四是可以通过搜索引擎查询该公司及类似产品的负面信息。(周松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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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安宁】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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