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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亿罚单直指茅台 发改委挥反垄断法利剑欲打虎

2013年02月20日 14:00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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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改委挥舞反垄断法利剑意欲打虎

  业内人士称,国家发改委将反垄断法利剑指向茅台五粮液,或成打虎前兆

  2月19日,有媒体报道称,贵州茅台、五粮液因违法反垄断法,发改委对其两家公司进行高达4.49亿元的处罚。虽然这一消息未得到上述两家企业的正面回应,但是,围绕这个处罚的坊间争议此起彼伏。

  茅台、五粮液被处罚4.49亿

  据了解,茅台和五粮液因实施价格垄断行为将被国家发改委合计罚款4.49亿元人民币。其中,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的处罚金额略低于茅台,被处罚金额为2.02亿元。而据知情人士透露,上述巨额罚款占两家酒企2012年销售额的1%。

  据钟兰安律师介绍,由于中国《反垄断法》第十四条明确禁止经营者与交易相对人“达成限定向第三人转售商品的最低价格”。按照反垄断法的处罚规定,相关部门对企业进行反垄断法的处罚金额为企业上年度销售额的1%-10%之间,而这次处罚茅台和五粮液金额是按照最小额开出的罚单。

  在钟兰安看来,如果上述消息最终被证实属实,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此举便是《反垄断法》颁布5年以来首次对国内行业巨头开出反垄断罚单。

  而对于被处罚一事,本报记者致电茅台董秘樊宁平了解情况,但是手机无法接通。而五粮液方面,相关负责人则对记者表示,公司目前还没有收到正式的通知,但是公司会密切关注此事件的发展,会第一时间将事件的结果通过信息披露发布平台对外发布。

  业内人士直呼看不懂

  虽然贵州茅台和五粮液均未对发改委处罚一事作出回应,但是,坊间对于发改委处罚茅台五粮液违反反垄断法被处罚一事讨论颇多。

  商务部研究员梅新育发布微博称,茅台五粮液压根不涉及什么国计民生,而且本来就属于奢侈品,实施一些相关的定价策略是理所当然。发改委拿这个开刀纯属无事生非,充分暴露了反垄断部门滥用权力干扰企业正常经营自主权的问题,需要探讨如何防范有关部门滥用反垄断法了。

  对此,中国酒类流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刘员对媒体表示,白酒企业维护自己的市场价格完全是企业行为,两家酒企并未构成市场垄断行为,直呼“有些看不懂”。

  另外,大部分网民呼吁将反垄断法的罚单聚焦到两桶油和电信、电力等与民生息息相关的垄断行业。也有业内人士表示,国家发改委对茅台、五粮液进行价格调查的同时也对其他酒企进行调查,如果只处罚茅台和五粮液,则存在选择性执法的嫌疑。

  白酒专家肖竹青也对本次处罚白酒龙头企业表示震惊,肖竹青表示,应该被处罚的则是那些垄断行为比较明显的国企。而白酒行业的市场化程度很高,其带动关联产业,增加税收,解决就业,拉升当地农业产业化。因此,如此巨额处罚茅台五粮液不应该。

  在业内人士看来,纵向垄断在其他行业也普遍存在,也就是说除了高端白酒,其他大流通类商品业、服务业也必须考虑在这一方面的合规问题。而国有大型企业这方面也比较明显。

  不过,在钟兰安律师看来,从国家发改委处罚茅台五粮液一事,可以看出反垄断法在发布5年后终于发挥其作用,是一件比较欣慰的事情。相关行业内龙头企业应该按照反垄断法严格要求自己,并制定合理的营销方案,做一个守法的企业。

  钟兰安表示,此次国家发改委将反垄断法利剑指向茅台五粮液,或许会起到杀鸡吓猴的作用,而那些“老虎”企业们应该以此为警示,规范自己的行为。希望国家将反垄断法的执法权进一步加大,对那些违反反垄断法的大型企业进行执法处罚。

  资料显示,在2012年末,国家发改委对三星等6家国际大型面板生产商进行了处罚,原因是他们在2001年到2006年间垄断液晶面板价格,因此遭到国家发改委经济制裁3.53亿元人民币。记者 夏 芳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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