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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年底或出

2013年11月08日 07:14 来源:经济参考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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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济参考报》记者从权威人士处了解到,由国家发改委牵头起草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下称《管理办法》)已上报国务院待批,年底有望出台,我国股权投资基金有望迎来政策规范下的全新发展期。

  据介绍,《管理办法》以适度监管为原则,在基本资质、投资条件、税收规定、退出机制等方面将作出基本界定。

  据参与《管理办法》起草的人士介绍,股权投资基金的管理以适当监管为原则,不实行严格的审批,只对合格的基金管理者、投资者和信息披露等作基本的界定。

  据了解《管理办法》对基金成立的资质进行了规定。注册的内资、外资、中外合资股权投资基金、股权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以及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企业,一般需要满足以下条件:股权投资基金的注册资本(出资金额)不低于人民币5亿元。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形式成立的,股东(合伙人)人数应不多于50人;以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形式成立的,股东人数应不多于200人。

  “管理办法应该突破机构投资者进入私募股权投资领域存在的制度约束。从国际上看,股权投资主要的机构投资人来源于保险、社保、银行、企业年金等。但在我国,由于政策的限制,社保、银行、企业年金等基本上都还没能获准进入到PE领域。希望国家管理政策能推动更多类似全国社保基金的机构投资者,出资股权投资基金。”招商银行原行长马蔚华说。

  据业内人士透露,未来的政策将明确股权投资基金的税收规定(下转第二版)

【编辑:于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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