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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强化借壳上市监管 壳资源料加速贬值

2013年12月02日 10:25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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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在借壳上市审核中严格执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的通知》强化了对借壳上市的监管。借壳上市标准由趋同提升到等同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标准,并且不得在创业板借壳上市。

  证监会表示,新规可以防止监管套利。目前部分IPO终止审查或不予核准企业转道借壳上市,通过借壳上市规避IPO审查,引发了市场质疑。统一借壳上市与IPO的审核标准,可以防止审核标准不一致带来的监管套利。同时,借壳上市条件与IPO标准等同,引导资本等市场资源和监管资源向规范运作程度高的绩优公司集中,有利于优化资本市场资源配置功能,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形成有效退市制度

  关于借壳上市的新规较之前更加严格。2011年8月,证监会发布的最新修订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明确规定借壳上市与IPO标准趋同,同时明确了相关资产要求。上市公司向收购人购买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前一个会计年度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100%以上的,上市公司购买的资产对应的经营实体持续经营时间应当在3年以上,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超过2000万元。2011年底发布并实施的创业板退市政策提出,不支持退市公司借壳恢复上市。

  在实际操作中,借壳上市条件仍低于IPO标准,导致投资者对绩差公司被借壳的预期强烈,市场对绩差公司的炒作成风,赌垃圾股、赌重组之风盛行,内幕交易时有发生,绩差公司通过卖壳成为股市“不死鸟”。并且,由于IPO暂停,壳资源炙手可热。一些VC/PE机构由于退出渠道受阻,助推企业通过借壳上市实现退出。投中研究院最新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今年1月1日至11月13日,公布的借壳交易数量增至20起,完成的借壳交易共5起。

  业内人士表示,关于借壳上市的新规将使得A股壳资源加速贬值,市场炒作A股壳资源行为将受到抑制,从根本上抑制内幕交易的动机,有助于形成有效的退市制度。

  更多企业将选择IPO

  对于不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证监会解释称,首先,借壳上市与创业板市场定位不符。创业板定位于服务创新型、成长型小微企业,具有高风险、高收益特征,其准入、退市制度应当与主板、中小板有所区分。从现有主板借壳案例来看,多数借壳企业与创业板企业的特点不同,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此类企业将登陆创业板市场,弱化创业板市场对创新、创业型企业的服务功能,扭曲创业板市场的定位。其次,借壳上市与创业板监管政策相悖。创业板启动伊始,就一直向市场传递创业板不支持借壳上市的理念,且深交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也不支持暂停上市阶段的上市公司,通过借壳式重组恢复上市。同时,由于创业板目前存在“三高”问题,如果允许在创业板借壳上市,将加剧对创业板上市公司二级市场炒作,还易引发内幕交易、市场操纵等违法违规行为。

  上海鸿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大宗交易部首席分析师余荩表示,在标准等同的条件下,更多企业将选择IPO作为上市的方式。创业板禁止借壳上市对业绩较差的创业板上市公司构成利空。随着新股发行机制向注册制过渡,只要发行人将信息进行真实、全面的披露,由投资者自主决定是否投资,通过市场机制对公司进行定价,将扭转新股被过分追捧的局面。

  □本报实习记者 张玉洁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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