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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为市场立信须用重典

2014年02月07日 09:37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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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缘木求鱼】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少一些“原则上不能”,多一些“必须如此”。

  商鞅在秦国变法,首先做的工作就是“立信”,政府讲信用了,老百姓才信服,政府下一步的工作才能得到支持、才好开展。“立信”是一切“变法”的基础,先打好基础,再开展工作,才是事半功倍的应有顺序;没有这个基础,就一定会事倍功半,费力不讨好,弄到最后,新政策往往难以成功。

  “立信”是一切“变法”的基础,而“立信”的基础是“明赏罚”,有功必赏、有过必罚,久而久之,“立信”就没有成功不了的道理;反之,有功不赏、有过不罚甚至有过竟奖,久而久之,没有不天下大乱的。“明赏罚”的本质就是要让每一个人为自己行为导致的后果承担起足以匹配的责任来。不匹配,就是赏罚不明;赏罚不明,也就无以立信;不立信,许多事儿就很难办好。

  比如“中国式过马路”,单靠苦口婆心的劝说,或者5元、10元的“惩罚”,不但解决不了问题,许多时候,执法者甚至还难免被“刁民”羞辱一番的待遇。“乱世用重典”:行人在马路上乱穿乱走,发生事故,必须承担全部后果。对这种所谓的“弱者”——对自己、对他人的生命以及家人的幸福毫不负责任的人,根本无需浪费一丝一毫的同情心。反之,如果行人规行矩步受到伤害,机动车驾驶者就要为违法行为承担全部责任,醉驾、闯红灯、肇事逃逸等,即使以故意杀人罪论处,也毫不冤枉。如此治理,不用很长时间,交通秩序一定会井然有序起来。

  治理“中国式过马路”如此,治理“股市乱象”也是一个道理。中国股市,是一个让广大投资者很无奈的市场。投资者怨声载道、沸反盈天得时间久了,监管者就免不了要着一着急,推出一些治市良策来。但政策之间,不但要有衔接,更要讲究次序,先干什么、后做什么,显然要有所用心。此前,黄奇帆对此发表过评论,说的就是这个道理。他认为,应当先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多渠道股权融资,当巨量资金进入股市,市场信心得到提振以后,再启动股票发行注册制改革。

  作为一个“旁观者”,黄奇帆的“顺序论”,是很有一些道理的。但即使按照他的顺序来,显然也需要首先打好基础——为市场立信。没有这个基础,其他的政策、措施,根本无所谓什么顺序不顺序;没有这个基础,无论谁主政、无论谁呼吁,市场都将如沙上之塔,一阵风“妖风”刮来,马上就有土崩瓦解的可能。

  “为市场立信”,其实是个老问题。问题一直不解决、一直没解决、一直解决不了,从而拖成老问题,没有明赏罚、不能明赏罚显然是最根本的原因。中国股市成立二十多年来,这个问题一直困扰着市场、困扰着广大投资者。虽然其间据说也很有一些违法者受到了“惩罚”,但不能否认的是,这种“惩罚”的力度明显与作奸犯科者的违法收益不相匹配,从而导致“犯禁者”如过江之鲫不绝如缕。

  其实解决这个“老问题”,也难也不难。难的是,没有痛下决心。决心不下,解决问题的办法就难免漏洞百出;决心不下,一个小小的“部级”监管者,面对“大老虎”,似乎就难有迎上前去、举拳痛打的胆略。不难的是,新一届政府赴任后,在反腐领域大有作为,措施及时到位,赢得了信任;股市监管者应该主动乘上这股东风,有所作为,揪出几个“典型”痛打,以收拾人心。另外,在监管职责范围内,不断扎紧制度篱笆,少一些“原则上不能”,多一些“必须如此”,充分利用日渐开放的政风、民风,让违法者藏无可藏、遁无可遁。

  痛下决心、有所作为,进一步加大违法者的成本,市场的信心、投资者的信心才会逐步建立起来。信心基础打牢了,所有的工作才好推进,市场才有可能不断发展、壮大。否则,一切都谈不上,更不要妄想靠着修修补补就能让这个市场飞起来。

  (作者系证券时报记者)

【编辑:陈鸿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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