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A股“老鼠仓”敛财术大曝光

2014年07月18日 09:45 来源:今日早报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16日,引发资本市场关注的汇添富前基金经理苏竞案在上海开庭。利用未公开信息,私自开设账户交易,41岁的苏竞在任职的短短四五年间,非法获益高达3652万余元。而他作为基金经理管理的两只基金均为“负回报”。

  今年以来,证监会立案“老鼠仓”案件超过25件,一度每周均有金融机构被曝卷入调查。下至金融机构研究员、交易员,上自政府官员、企业高管,借职权敛财动辄上千万、过亿元,十余亿元的涉案金额更是令中小股民瞠目结舌。

  盘点“硕鼠们”的股市敛财术,处罚低,获益大,均使个人不惜铤而走险,机构单位更是逃遁事外。

  A股闹“鼠患”:高管、官员纷纷落马

  “追悔莫及,淡薄的职业道德和法律意识断送了我的职业生涯。”苏竞在庭审时说。毕业于上海某知名大学,经济学硕士,苏竞入职一年就担任基金经理职务。金融精英的光环下,他利用掌管投资者资金之便,为自己在低位购股建“老鼠仓”,动用公众资金抬升股价后,卖出牟利。

  “苏竞案”只是股市潜规则的冰山一角。今年以来,证监会已立案“老鼠仓”案件超过25件,一度每周均有金融机构被曝卷入调查。

  ——中饱私囊的“双面人”。作为管理投资者资金的首道防线,手握重金的基金经理、投资总监却成违规灾区。据北京市公安局通报,国寿养老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曾某涉案金额达2.97亿元。

  ——以权谋私的现官员。广东中山原市长李启红主持本地上市公司重组期间,不到两个月购股获利1980多万元,被判11年有期徒刑。江苏省南京市经委原主任刘宝春参与重组高淳陶瓷中,非法获利749.9万余元。

  ——高管、“首富”频频卷入“鼠患”。前有广发证券原总裁董正青、银河证券公司原总裁肖时庆落马,后有民生证券监事长南某某利用其女儿名义,开设账户购股被查。作为A股史上最知名“硕鼠”,前首富黄光裕指令他人一口气以79人的身份证开立账户,成交近14亿元,被查处时收益超过3亿元。

  敛财术:亲友、“大片”齐上阵

  政府官员、金融高管及上市公司负责人,正成为股市“硕鼠”的新主体。据初步统计,仅去年以来,我国证券监管机构共受理涉嫌内幕交易股票案件线索38起,涉及光大、平安、华夏等知名金融资管机构。本应是“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把关者”,又是如何监守自盗,给投资者造成重大损失的?

  ——依靠“圈子”之力,重金下注牟利。记者获得的检方起诉书显示,易方达基金经理马喜德及其同伙串通,多次利用投资者存放于银行、基金的35亿元巨款,200余次操纵债券买卖,非法获利4900万元。“联合朋友圈、生意圈,私下配对、重金牟利带来违法‘窝案’现象。”上海华荣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许峰说。

  ——上演“窃听风云”,不惜曲线交易。根据利益回避制度,证券从业高管交易时间电话被监管部门监听,对此违法者绞尽脑汁,一些手法甚至带有“大片”意味。比如,博时基金前基金经理马乐先后购买十几张电话卡,电话下单后,隔月就丢弃换卡;6月受审的东海证券资产管理部原总经理王劲松,将笔记本电脑、手机芯片销毁,甚至不忘丢入河中。

  ——转移非法所得,私设“三角账户”。4月事发的华宝兴业前基金经理牟旭东案中,嫌疑人对非公开消息明码标价,透露给外界获取报酬,盈利也要求按一定比例分赃,动辄百万元以上。牟旭东随后将所获报酬,先转账至亲友银行账户,辗转再挪至本人账户。

  “此前还有伪造设立空壳公司的先例,通过多个银行账户层层转账,意图无非是绕过监管。”上海证监局相关负责人说。

  资本市场岂容犯罪“特权”

  我国《证券法》明确规定,内幕交易行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行为人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据介绍,对这类违规行为,海外市场的天价处罚甚至让老牌金融机构倾家荡产。2013年底,美国对冲基金SAC资本因内幕交易罪致歉,还付出18亿美元罚款,停止代理投资业务。这家1992年成立的华尔街著名基金已走到终点。

  但在国内,至今为止,涉及“老鼠仓”的金融机构无一家公开向投资者致歉,甚至出现“临时工”现象:年初以来,国内已有超过一百名基金经理离职,“已离职”成了撇清关系的最大挡箭牌。

  业内人士指出,根除“鼠患”毒瘤已刻不容缓。“由于最高法院迟迟未出台司法解释,内幕交易很难计算损失、取证难度大,也没有公司担当,地方法院往往不予受理。如果是官员等新主体涉案,受害者基本维权无门。”许峰说,资本市场成立二十五年来,“老鼠仓”案件的民事索赔还是“零胜诉”。

  华东政法大学国际金融法律学院院长罗培新建议:其一,金融机构的不良从业记录应当成为一项关键指标;其二,监管部门要用职业操守的标准,评价基金公司排名;其三,要早日将民事赔偿机制引入基金、财富管理等行业。 据新华社

【编辑:汪洁】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