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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首批43家企业做市转让25日启动

2014年08月22日 09:12 来源:证券日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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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人关注的是,在首批做市企业中,德鑫物联的主办券商国信证券称不为其做市

  ■本报记者 左永刚

  8月21日,记者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俗称新三板)获悉,做市业务系统上线首日,将有43家挂牌公司采取做市转让方式,涉及42家做市商。8月23日将进行做市业务最后的通关测试,通关顺利,8月25日将正式启动做市业务系统上线。

  首批选择做市转让方式的蓝山科技,其董秘解平海在接受《证券日报》采访时表示:“做市商转让方式将增加股票流动性,真实反映企业的价值。”

  首批做市企业差别大

  “从首批参与做市业务的挂牌企业看,主办券商对企业的选择已呈现出明显的差异化特征,部分挂牌公司受到主办券商追捧。”全国股转系统有关负责人表示,市场各方在推进做市业务准备方面,都遵循了市场化原则,即由挂牌公司和主办券商双向选择、自由结合,通过自由遴选和竞争实现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

  统计显示,首批参与做市的挂牌公司做市商数量平均为2.6家。其中,做市商数量最多的两家企业是星和众工、中海阳,两家企业各有5家券商为其做市。也有挂牌企业因不足两名做市商而未能赶上首批做市业务的“头班车”。从中介层面看,主办券商的做市业务也呈现出差异化特征。首批参与做市的42家做市商平均做市股票数量为2.6只,而排名前三的券商上海证券、东方证券和申银万国,则分别达9只、7只和7只。

  “这一排名与主办券商推荐业务排名并不一致,这表明,随着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业务链条的拓展,主办券商正结合自身优势确定业务重点,逐步推进差异化竞争格局。”上述负责人指出。

  对于挂牌公司而言,选择做市转让方式有利于形成连续价格曲线、发掘企业内在价值和提升流动性。从各方面指标看,首批申请采取做市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在规模、质量、财务状况等方面总体较好。43家挂牌公司2013年平均总资产2.32亿元,较挂牌公司均值高出47.8%;平均净资产1.16亿元,较挂牌公司均值高出92%;平均净利润2034.23万元,较挂牌公司均值高出154%。其中资产规模最大的为中海阳,总资产达17.91亿元,净资产达6.74亿元;资产规模最小的为联合永道,总资产为1184.47万元,净资产618.74万元。净利润最高的蓝山科技2013年净利润6930.66万元。值得关注的是首批参与做市的挂牌企业中还有两家2013年度净利润为负的公司,即彩讯科技和金泰得。

  “这一方面反映了全国股转系统的包容性,另一方面也表明全国股转系统正在形成有别于交易所市场的全新市场估值方式和投资选股方式。”上述负责人强调。

  券商与企业博弈

  另外,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在首批做市企业中,北京德鑫泉物联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德鑫物联)的主办券商国信证券不为其做市。国信证券场外市场部总经理鲁先德回应称“由于时间问题,未能成为德鑫物联做市商”。德鑫物联方面也向本报记者做出同样解释。

  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方式确定及变更指引(试行)》,原有采取协议转让方式的挂牌公司申请变更为做市转让方式,需要有两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该挂牌公司提供做市报价服务,并且每家做市商已取得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但两家做市商可以不是主办券商。德鑫物联于2010年在中关村代办股份转让系统挂牌(新三板前身),因此德鑫物联属于此种情况。

  另外一种情况是,股票挂牌时拟采取做市转让方式,需要有两家以上做市商同意为申请挂牌公司股票提供做市报价服务,且其中一家做市商为推荐该股票挂牌的主办券商或该主办券商的母(子)公司;做市商合计取得不低于申请挂牌公司总股本5%或100万股(以孰低为准),且每家做市商不低于10万股的做市库存股票。

  “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将提高新三板流动性,但面对是否选择做市转让方式,将出现券商与挂牌企业的博弈过程。”一位业内资深券商人士表示,目前已经出现潜在挂牌企业在与券商谈判的过程中,要求券商为其做市成为先决条件。

  “由于企业质量参差不齐,为较差企业做市将面临一定风险,因此可以采取推荐挂牌,挂牌时选择协议转让方式,挂牌后再转换成做市转让方式。”上述券商人士解释,因为未来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股票可以采取做市转让、协议转让、竞价转让三种方式的任意一种,并可以自由转换。

  做市商制度或打消转板念头

  据介绍,首批参与做市的43家挂牌公司的所属行业中,制造业和信息技术业公司数量最多,分别为17家和15家,占首批企业的39%和35%。这一比例与挂牌公司总体行业分布情况基本一致(目前,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中,制造业占比为46.9%,信息技术业占比为33.7%)。做市商在选择做市的标的公司时主要关注的是企业业绩及成长潜力等因素,没有明显的行业倾向。

  “随着做市商制度落地,新三板交易活跃,日后没有必要再转板,转板将被淡化。”解平海表示。

  做市商制度是一种市场交易制度,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法人充当做市商,不断地向投资者提供买卖价格,并按其提供的价格接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交易,从而为市场提供即时性和流动性,并通过买卖价差实现一定利润。在新三板扩容的大潮中,随着挂牌企业数量和规模的增加,市场活跃度和价格发现功能有望进一步显现。

  投中研究院分析师李玲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三板企业致力于转板A股市场,根本原因是为了通过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做市商制度正式实施后,新三板市场的估值定价、流动性和融资功能都将得以完善。如果新三板市场完全可以满足挂牌企业的融资需求,那么对于多数挂牌企业而言,转板也就不一定必要。

【编辑:黄政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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