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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看穿式监管”有助于提升监管有效性

2014年09月28日 09:3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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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交所发布的沪股通《试点办法》规定,上交所可以根据监管需要,要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提供沪股通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者信息。这一规定为沪股通中上交所及时获取申报背后的投资者信息及实施“看穿式监管”保留了空间。笔者认为,上交所这一安排非常必要,有助于提升沪股通监管有效性。

  目前A股市场交易是以看穿式证券账户体系为基础的,证券交易所和登记结算公司拥有所有投资者的一级账户信息。在该模式下,每一笔A股交易申报均应包括投资者的证券账户信息,交易所可以实时对投资者交易指令做前端检查,并能够实时发现投资者持仓违规信息。

  而同境外其他成熟市场一样,香港股票市场采用二级账户管理体系,香港结算和港交所仅可以获得经纪商等市场参与者的账户和交易的信息,而无法直接掌握经纪商背后实际投资者的账户和具体交易、持仓情况,也就是说香港市场的交易是以非看穿证券账户体系为基础的。

  目前,在股票市场建立看穿式的账户体系及实施看穿式监管已经成为国际证券市场监管变革的重要趋势之一。鉴于香港市场的实际情况,要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实时提供投资者信息尚需一定技术准备时间,因此目前仅针对个案调查要求联交所、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协助提供特定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信息。据了解,对于看穿式监管模式的建立,上交所已与联交所经多轮沟通达成原则一致,并在规则和双方的协议中作出了相应安排。在沪港通运行一段时间之后,香港技术准备比较充分之时,预计上交所将要求联交所证券交易服务公司更及时全面地提供沪股通交易申报涉及的投资者信息,从而在沪股通中实现看穿式监管,提升监管有效性,维护市场运行秩序,保护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万博兄弟资产管理公司董事长 滕泰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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