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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多宝被判赔偿王老吉300万元

2014年12月04日 14:34 来源:中国证券报 参与互动(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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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备受关注的王老吉诉加多宝虚假宣传案12月3日公开宣判。白云山12月3日晚公告称,公司控股股东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州王老吉大健康产业有限公司12月3日收到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诉加多宝(中国)饮料有限公司(加多宝中国)、广东加多宝饮料食品有限公司(广东加多宝)虚假宣传纠纷一案的《民事判决书》。

  根据判决结果,加多宝中国立即停止使用含有“加多宝凉茶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连续7年荣获‘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荣获中国罐装饮料市场‘七连冠'”、“中国第一罐”、“第六次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加多宝凉茶连续第六年蝉联‘中国饮料第一罐'”用语的广告。加多宝中国在本次判决生效后30日内在www.jdbchina.com及www.jdb.cn的网站首页持续一个月,在《南方日报》上连续7日,刊登声明以消除影响。加多宝中国、广东加多宝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赔偿广药集团及王老吉大健康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300万元。判决驳回广药集团、王老吉大健康的其他诉讼请求。

  白云山同日公告还称,因公司正在筹划重大事项,公司股票自12月3日下午开市时起停牌。

【编辑:张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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