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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新梅拒绝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更换高层

2015年05月21日 09:34 来源:证券时报  参与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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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证券时报记者 阮润生

  *ST新梅(600732)今日公告,公司近日收到违法持股方王斌忠所控制的股票账户的6家法人,要求以持股10%以上股东身份提请召开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更换3名董事和选举1名监事的相关议案。公司表示,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之前,将暂不接受以王斌忠及其控制账户法人名义提出的任何提案,也不认可其表决权。

  公告显示,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来函方包括上海开南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兰州鸿祥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兰州瑞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升创建筑装饰设计工程中心、上海腾京投资管理咨询中心、甘肃力行建筑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于2015年1月20日下发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王斌忠及其控制的开南账户组交易*ST新梅股票的行为存在违法,公司也据此于2015年5月6日向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要求确认违法方交易*ST新梅股票的行为无效,该院已于5月14日正式予以立案。

  *ST新梅表示,此次诉求是要求认定王斌忠及其控制的开南账户组交易公司股票的行为无效,根据法律规定,在法院最终判决前,违法方持股的法律效力处于待定状态。基于违法方长期以来对公司的恶意干扰,且持股数量较大,如果让其继续行使表决权,包括向公司提出议案,很可能会对公司的治理和经营造成不可逆转的严重影响。因此,决定暂不接受开南账户组所提出的上述提请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提案。

【编辑:吕思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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