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荃银高科两度举牌从未公告 原董事被罚60万

2015年09月25日 1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参与互动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记者 严翠

    股东内乱、业绩下滑、中植系入主受阻……荃银高科上市以来,可谓麻烦不断。如今,又添原董事违规举牌,且该事件或与公司此前的内斗有关。

    安徽证监局最新发布的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戳穿了荃银高科原董事徐文建为重回董事会,伙同他人大举买入荃银高科股票并成功当选董事的阴谋。值得注意的是,期间,徐文建所控制的16个账户合计曾两度触及举牌线,但却从未公告。

    经监管部门查明,徐文建与吴桂龙、常永茂、温树宏等人商议利用各自控制的徐文建、兆某咨询等16个股票账户,于2013年8月份开始买入荃银高科股票,并于2014年1月30日首次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至2014年4月29日股东大会当天持股比例合计达到最高值11.89%,并在当天股东大会上,利用持有股票的投票权成功帮助徐文建当选为荃银高科董事。

    股东大会结束之后,相关账户组开始陆续减持荃银高科股票,至2014年5月29日减持至7.03%。相关股票交易中,吴桂龙为徐文建交易荃银高科股票提供了融资安排,温树宏为常永茂交易荃银高科股票提供了融资安排,徐文建、吴桂龙、温树宏、常永茂在交易荃银高科股票时下单的电脑硬盘序列号交叉重叠,且部分当事人承认存在委托下单情况。

    据监管部门调查,从2014年1月30日持股比例合计达到5%到2014年5月29日减持至7.03%期间,徐文建、吴桂龙、温树宏、常永茂始终未披露上述持股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投资者持有一家上市公司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监管部门作出书面报告,并通知该上市公司予以公告,且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因此,安徽证监局决定,对徐文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吴桂龙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万元罚款;对温树宏、常永茂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各处以30万元罚款。

    一个有意思的插曲是,安徽证监局处罚决定书透露,徐文建、吴桂龙曾向安徽正监局提出陈述申辩,在申辩材料中提出其在调查期间积极配合,并进行整改,行为未造成社会危害,故请求给予减轻处罚。不过,安徽证监局认为徐文建、吴桂龙提出减轻处罚的请求没有法律依据。并且,徐文建曾是荃银高科董秘,应当对相关法律法规有一定认知,鉴于其在本案中的主导性作用,决定对其从上限予以处罚。

    市场人士指出,徐文建刻意通过多个马甲账户增持荃银高科,其目的有二:一是逃避监管,如避免举牌后触及“短线交易”等规定;二则可能与公司当时剑拔弩张的一、二大股东内斗有关,或许是内斗一方(张琴或贾桂兰)在通过徐文建拉拢董事会投票筹码。

    对比徐文建买卖股票的时间,正是荃银高科内斗期间。2013年5月8日,因公司股权分散缺乏实际控制人,荃银高科第一大股东张琴与第二大股东贾桂兰为争夺公司实际控制权,先后经历签订一致行动协议、解散一致行动协议、拉拢创始人陈金节、陈金节辞职并直指张琴不适合总经理职位等一系列内斗事件。分析人士指出,徐文建作为公司原董秘,此次违规不排除与公司内斗有关。THE_END

【编辑:陈明】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