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中学生被杀案嫌犯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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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2日下午,成都中院对被告人龙辉被控故意杀人罪、抢劫罪附带民事赔偿一案公开宣判,一审认定龙辉犯故意杀人罪、抢劫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五千元。同时判决,被告人龙辉赔偿被害人及亲属各项费用共计57501.76元。图为庭审时的成都中院外景。中新社发 安源 摄
发布时间:2013-11-22 17:39:58 【编辑:杨彦宇】
四川中学生被杀案嫌犯一审被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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