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替闺蜜参加高考自考 双双被罚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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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18日消息,王红因家事繁忙没时间复习,李艳打算拓宽一下自己的知识面,基于这样的初衷,当王红让李艳替其考试时,李艳没做过多犹豫就答应了。王红和李艳因犯代替考试罪,被门头沟法院分别判处罚金两万元。这是“替考”入刑以来,北京市宣判的首例高自考替考案。图片来源:东方IC 版权作品 请勿转载
发布时间:2016-07-18 09:05:50 【编辑:李霈韵】
北京一女子替闺蜜参加高考自考 双双被罚两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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