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台湾新闻

台湾文化立规 注重发展文化产业

2011年11月10日 15:0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当局“行政院”会议今天(10日)通过“文化基本法草案”,作为文化政策的最高指导原则。“草案”明订当局应召开台湾文化会议,得设置文化发展基金,且应每4年拟订台湾文化发展计划。

  “行政院文化建设委员会”指出,目前文化事务的推动,以“文化艺术奖助条例”、“文化资产保存法”及“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法”三大作用法为推动的依据,因此,提出“文化基本法草案”,作为文化政策指导原则。

  “行政院长”吴敦义表示,台湾具丰富的文化内涵,必须传承与创新,“草案”明文保障在地文化的多样性与包容性,并强调文化的实践,请“文建会”加强与“立法院”朝野党团沟通,以早日完成立法程序。

  “草案”规定,当局得设置文化发展基金,以维护文化资产、扶植文化艺术、传承传统文化、鼓励多元创新,促进文化交流,应鼓励大学院校设立文化相关学程,并于中小学设置文化美学学习课程,以落实文化扎根。

分享按钮
参与互动(0)
【编辑:郭思远】
    ----- 台湾新闻精选 -----
 
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视频图片2010}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