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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阳明山招待所营建案遭批像变卖家产

2012年02月14日 10:2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2月14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当局内务部门相关机构明天(15日)将再度审议军方联勤阳明山招待所ROT(改造、运行、移交)案,民意代表林淑芬、张晓风联手抨击台防务部门涉嫌图利财团,让其违规开发温泉饭店,呼吁内务部门应驳回此开发案。张晓风更批,像破败家族,一直变卖家产。联勤司令部表示,未来如营运,将依规定订契约收缴费用,并无贱租土地、破坏环境及图利财团。

  台防务部门2005年与美丽华大饭店签约,由美丽华投资六千多万元(新台币,下同)进行ROT案,由于“机关用地”委外民间经营“营利”性质的温泉旅馆,不符“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对“公共建设”的定义,就一直卡在“营建署”未通过。

  林淑芬、张晓风与律师詹顺贵昨天(13日)开记者会抨击此案。林淑芬说,这块地属阳明山公园“管制一”用地的“机关用地”,仅能做机关、研习、展览等附属设施,温泉旅馆不在许可项目范围内。

  詹顺贵说,依经营计划书,此案规划要作二十四间供住宿的房间,八间两人泡汤屋,泡汤一次两千元,房价从一万零四百元至一万五千六百元,根本就是走高价位路线,防务部门还辩称此案是非营利事业。

  詹顺贵说,当初招标公文明载是依“促进民间参与公共建设法”的观光游憩重大设施项目进行开发,但“机关用地”仅能供公务使用,怎会变成观光游憩重大设施?詹也说,即便要作观光游憩重大设施,也要经主管机关认定,但“交通部”曾颁布命令,投资案件规模须达三亿元以上才算观光游憩重大设施,但此开发案规模不到七千万元,已明显违规。

  张晓风批,当局随便把土地委外,代表行政人员无能,“像祖产很大的破败家族,不断变卖屋顶上的琉璃瓦,当把整个屋顶卖掉后,即使这个房子再有价值,也变成很破落的房子了。”“放过它吧!让它安静地存在在那里!”

  阳明山公园管理处副处长詹德枢说,联勤招待所属军用设施,因涉及扩建,担心日后要收费,五年前已要求停止扩建,期间防务部门曾解释不再扩建,整修完工后仍为“机关用地”的附属设施,但还是得等相关部门审议后才会有进度。

  美丽华大饭店开发部经理朱膺州昨天(13日)说,该招待所原就开放给人泡汤及住宿,整件案子只是装修案,朱膺州说:当时我们是响应当局促进观光发展,但钱投进去后,现在都还不能营运,“让人无所适从”。

【编辑:王义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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