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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特侦组“准抗告”遭法院驳回 林益世续交保

2012年10月29日 0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台湾特侦组“准抗告”遭法院驳回林益世续交保
    涉贪交保的前台当局“行政院秘书长”林益世(左),28日晚间到松山警分局中仑派出所签到,大批媒体抢拍下,林妻彭爱佳(右)面露惊慌,林益世以手试图护住彭爱佳。图片来源:台湾《中国时报》

  中新网10月29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台当局前行政机构秘书长林益世涉贪遭检方特侦组起诉,获台北地方法院谕知5000万元(新台币,下同)交保,并限制住居、限制出境、定时向派出所报到等。特侦组援引前台湾立法机构负责人刘松藩等逃犯为例,力陈林益世仍有串证、逃亡可能性提出“准抗告”。法院另组合议庭审理后认为原处分并无不当,昨(28日)裁定驳回声请,依法不得再提抗告。

  特侦组主任陈宏达表示,特侦组在程序上、侦查上已尽了最大努力,对制度造成准抗告遭驳回,检方予以尊重。

  林益世、彭爱佳夫妇昨晚7点22分到松山警分局中仑派出所签到,林益世神情看起来较前日轻松,并向警察双手合十,说了声“谢谢”,但对于媒体询问特侦组抗告遭驳回,林益世均未回应,便迅速牵着彭爱佳上车,上车前还体贴地以手挡在车顶,避免彭撞到,现场仍有民众呛声抗议。

  特侦组的“准抗告”,法院分案由法官叶力旗组成合议庭,合议庭认为原法官命以交保理由并无违法不当,其中特侦组认为林益世与沈若兰等人仍有串证、湮灭证据之虞,但合议庭以相关事证已经检察官调查明确、相关证据已获保全,特侦组并未具体说明林益世有勾串之虞之处,原处分并无违误。

  另方面,特侦组虽举前“立法院长”刘松藩、伍泽元等人于审理中弃保潜逃为例,但合议庭认为实务上仍有如王令麟等反例,特侦组也没有提出新事证,因此驳回声请,且依“刑事诉讼法”针对不服羁押处分提出的准抗告遭裁定驳回不得再抗告规定,特侦组不得再提抗告。

  此外,特侦组前晚公布177页的林益世案起诉书全文,以昭公信,其中彭爱佳在林益世担任秘书长前曾与陈启祥有8通通联纪录,但其中7通通话时间为0秒,另一通仅通话一秒,通话目的启人疑窦。

  而彭爱佳辩称保管箱内1200万元是父亲在经商分红给的私房钱,但特侦组调查彭父无此财力,也不愿提供合伙对象供查证,纸钞上也查无指纹,因此认定为来源不明的财产。

  起诉书指出,林益世舅舅在丑闻曝光后接获沈若兰通知领赃款到凤山林家,发现林家遭媒体包围,干脆扮成装潢工混入林家,还对沈若兰说“这样真的会害死我、你不要害我”。随后沈若兰将钞票装入塑料袋并绑上砖块,沉入自家鱼池藏匿。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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