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男子将父亲遗产送“小三” 残障儿子讨回房产

2012年11月14日 09:2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11月14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法律扶助基金会嘉义分会日前帮自幼残障中学生“阿明”,向父亲争回私自过户给“小三”的祖父遗赠房屋及土地。法扶律师搜证齐全提告,父亲养“小三”曝光,自知理亏,未经法官审讯,调解日当庭同意过户给“小三”不动产归还儿子,并负担生活费。

  法扶嘉义分会说,“阿明”自幼残障,祖父恐长孙日后独自谋生困难,2001委请民间公证人预立遗嘱,声明“往生后将房屋土地遗赠长孙,照顾生活”。“阿明”父亲在外工作不常回家,家中老小生活全靠母亲独自照料,母亲风闻丈夫在外与“小三”同居,却无可奈何。

  “阿明”祖父2009年病逝,但房屋土地税单迟未寄来。其母知道公公立遗嘱,要将房屋土地赠与阿明,但不知遗嘱内容,找友人查询,发现丈夫在公公往生后偷偷办理继承登记,取得房屋土地产权,去年私自将市值数百万元房屋土地过户给“小三”。

  “阿明”母亲有轻微精神疾病,遭此变故忧心如焚,由邻居陪同向法律咨询律师寻求协助。律师依法取得公证遗嘱,再向法院提请求涂销所有权登记诉讼,案经法院受理,通知双方先调解。

  “阿明”父亲得知妻儿有法扶律师当“靠山”,同意律师提出条件,向“小三”取回不动产,负担儿子生活费。

【编辑:夏涵】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