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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景点不收费也违法?台当局坦承法令不合时宜

2012年11月27日 16:0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高雄市仅寿山动物园收费,被要求检讨。图片来源:台湾《苹果日报》

  中新网11月27日电 据台湾《苹果日报》报道,台湾高雄市制订“高雄市风景区门票收费自治条例”,依法进入风景区都得买门票,长期以来却仅寿山动物园收费,台湾“监察院审计部”认为于法不合欠妥当,要求检讨改进。“观光局”表示,多数风景区属开放空间,除非筑围墙,否则无法收费,未来不会收费,但会提出修法草案,让法律与实况相符。

  “审计部”审理高雄市2011年度总决算报告中指出,高雄市绝大多数风景区,未依相关条例向游客收取门票费用。

  高雄市观光局长许传盛表示,包括旗津海岸公园及海水浴场、莲池潭、金狮湖等风景区,由于空间太开放,根本不可能收费。许传盛坦承法令确实不合时宜,将务实修法,把目前未收费景点排除在收费范围外。

【编辑:王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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