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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学者总结2012台湾经济改革:艰难前行

2012年12月21日 10:55 来源:中国台湾网 参与互动(0)
大陆学者总结2012台湾经济改革:艰难前行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王建民研究员。图自中国台湾网

  华广网20日刊载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王建民的评论文章分析2012年台湾的经济改革,文章指出,2012年是台湾经济改革范围较广、改革力度颇大的一年,虽然争议多,困难大,但仍然取得重要进展与成果,值得肯定。

  全文摘编如下:

  2012年是马当局大力推动经济改革之年,也是改革推进困难、面临重重障碍的一年,虽取得一定成绩,但改革之路依然艰辛与崎岖。

  马英九年初取得连任之后,在就职演说中提出“大刀阔斧改革,让台湾脱胎换骨”的经济改革口号,并以其为施政主轴,开始了经济改革之路。一年之间,除了出台稳定物价、振兴股市与加快经济转型(包括“三业四化”与“经济动能推升方案”等)、促进产业发展等相关政策措施或方案外,先后推动一系列涉及价格、工资、财税、社会保障等重要经济改革。

  马英九率先从积重难返与敏感的电价与油价改革做起,主要是建立制度化的价格调整机制,避免受台湾地区领导人选举时的政治性“冻涨”影响,缓解电力公司与中油公司的巨额亏损问题。然而,在经济不景气与民众生活压力较大的背景下,推进与民生密切相关的电价与油价改革,自然引起很大争议,更成为绿营“打马”借口。尽管如此,马当局还是毅然推动改革,制订了几经妥协后的电价与油价调涨方案,尤其是达成在不影响一般民众生活的背景下采取二阶段电价调涨方案。

  随后,马当局又在“公平正义”社会思潮蔓延下大力推动证券交易所得税改革,即对高资本所得者征税,这是一个涉及利益更为广泛的税制改革,因而引起更大的争议与风波,有关方面先后提出多种版本的改革方案。在不同政治、经济利益集团的较量与博弈下,最后达成证券交易所得税的改革方案。7月,台“立法院”正式通过修改方案,于2013年1月1日起实施,并采取分段实施:2013年及2014年先实施“设算”与“核实”课税双轨制;2015年起取消“设算”,统一实施核实课税的单轨制。另一条件是股价达到8500点以后才按规定课征证券交易所得税。然而,这一税制改革对台湾股市造成一定冲击。在即将实施前夕,岛内各界对是否要按期实施这一改革方案又出现新的分歧,要求停征的呼声再次高涨,尤其是民进党在政治利益考虑下也要求马当局停止实施证所税改革方案。民进党的这一主张,被认为是民进党路线“右转”,与利益集团证券商、投资顾问投资信托与股市大户停征的立场趋于一致,有违民进党一贯争取普通民众利益的立场。虽然出现新的争议,台主管部门坚持这一税改方案如期施行,因此预计这一税改方案仍会如期实施,其经济效果如何,则有待观察。

  9月,台“行政院”对各界关注的基本工资调整方案经过广泛讨论与权衡利弊最终定案,为照顾劳工与企业等各方利益,采取小幅与稳健的调整做法,即基本工资时薪自2013年元旦起由现行的103元(新台币,下同)调涨为109元,增加6元;原“劳委会”规划的月薪调涨267元则暂不调涨,而是改为“连续二个季度GDP增长速度超过3%或连续2个月失业率低于4%后施行”。这一方案的时薪工资增加非常有限,并设置了月薪调涨的两个条件,自然引起劳工团体的强烈不满与抗议,但能在经济不景气与企业经营困难的情况下适当调涨工资也实属不易,是一项来自不易的改革措施。

  台湾当局还对更为敏感的涉及城市改造与拆迁问题的法案进行了改革与修正。11月底,台湾“行政院”通过“都市更新条例修正草案”,大幅提高所有权同意更新(拆迁)人数门槛;禁止建商(开发商)拆除钉子户即禁止强制拆迁,可通过调解与行政诉讼解决;建商必须清除所有地上物、取得建照后才能预售等。法规趋严,虽然有助于保护土地与房产所有人的权益,但过度保护钉子户,造成“少数绑架多数”,严重影响拆迁与城市改造,因此被开发商认为是“判了死刑”,结果是住户与开发商全输。可以说,这又是一起有争议的经济改革举动。

  面对台湾财政困难与各级政府债务越来越严重的局面,台当局积极推动相关法案的修正与调整。11月22日,台湾“行政院”通过“公共债务法修正草案”,随后送“立法院”,与“财政收支划分法”等法案一同审议。前一修正案旨在压缩地方政府举债上限,避免地方政府过度举债;后一法案则是规范各级政府的财源与收支划分,均涉及财权与地方利益问题,自然又是引起一番争议,尤其是地方政府反弹强烈,是否会对修正案有所调整,尚待观察。

  另一重大改革则是涉及特定群体的财政补贴、第二代健康保险与社会保障机制问题,包括军公教退休金制度、劳保基金、全民健康保险费率及退休公务人员年终慰问金等一系列更为敏感的问题。9月,第二代健康保险课征补充保费方案正式实施,规定超过5000元新台币的年终奖金须先扣缴2%的补充规定保险费。2013年1月1日起,台“行政院”大力推动的年金改革,劳保、公保费率均适当提高,劳保费率从现行的8.5%提高到9%,劳工每人每月多负担19元到44元,雇主(企业)替每位劳工多缴66元到154元;公保费率由7.15%提高到8.25%,公务员每人每月增加保费最低40元,最高366元。尽管民众与企业负担有所加重,但保障增加,仍是利大于弊。

  年底前,退休军公教人员年终慰问金问题又成为新的改革议题。民进党“立委”指控军公教退休人员获取不当的年终慰问金,引起社会对特权阶层不满,而如何改革又引起新的争议。台“行政院”在第一时间提出改革方案:领月退休金在新台币2万以下、因作战或训练受伤或死亡的退休人员或遗属可领年终工作资金(年终慰问金),2013年按上述两大原则发放,2014年后按最后确定的制度化方案施行。尽管后来引起各界广泛争议,执政团队与国民党内部也有不同意见,但经过多方协商,最后还是通过这一改革方案。

  可以说,2012年是台湾经济改革范围较广、改革力度颇大的一年,虽然争议多,困难大,但仍然取得重要进展与成果,值得肯定。(王建民 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研究员)

【编辑:温雅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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