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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水扁申请龙潭案再审 台湾高等法院裁定驳回

2012年12月27日 08:19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插图:陈水扁夫妇一审被判无期  

  中新网12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当局前领导人陈水扁的龙潭购地案及陈敏熏人事案遭判刑确定,陈水扁以发现新证据等理由声请再审,台湾高等法院26日裁定驳回。

  根据裁定,陈水扁以共同被告马永成、蔡铭哲在“二次金改案”的证词及证人辜仲谅在“红火案”的陈述为新证据,向高院声请再审。

  台湾高等法院合议庭认为均不具“崭新性”,不算“发现新证据”,26日裁定驳回。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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