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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湾犯罪者远走大陆:回台湾坐牢比流浪大陆好

2013年05月05日 11:38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台湾许多犯罪者为避牢狱之灾远走大陆,绝大部分在金钱耗尽后,流落异乡,成为背着案底的“台流”,这些人的下场不是被逮就是向大陆公安投案。从《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以来,至少有240人循此管道被遣返台湾。

  台当局“刑事警察局侦查科科长”颜旺盛指出,自2009年6月25日《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生效以来,台湾方面至少向大陆公安部提供570多名通缉犯的数据。当然,潜逃到大陆的台湾通缉犯不只此数,当“刑事警察局”掌握确切线报,才会向大陆公安部门请求协助。

  根据各县市警察局汇整到“刑事局”的情资,算得上是“上轿”(意指颇具分量)的通缉犯,往往带着大笔金钱潜往大陆,在沿海一带做生意,开赌场、KTV、桑拿等;也有些根本没钱,就是到大陆投靠兄弟,“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日子”,最后只能主动向大陆公安投案。

  对主动投案的通缉犯,台湾警方都要求他们自己买机票回来,回台到了机场,再由境管部门解送归案。有少部分人真的没办法了,连家属都不理会他们,“刑事局”才动用公款派人去带回来。

  负责对口福建省公安厅的侦查科两岸组警务正苏信雄表示,在福建的台湾通缉犯很多,但这些人居无定所,大陆公安不见得都能抓到,如果台湾通缉犯主动向公安局投案,两岸就启动征信机制,先互传指纹卡、照片口卡,确认身份后,才接受返台投案。这类“台流”都是在大陆已走投无路,才会乖乖束手就缚。

  苏信雄就遇过很可怜的通缉犯,潜逃大陆多年,罹病无钱就医,家人对他早就死心,不理不睬,这种通缉犯被抓回来时,面有菜色,浑身上下一毛钱也无,回台坐牢,都很庆幸能活着回来,觉得在台湾坐牢都比在大陆流浪好。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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