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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当局:“台日渔业协议”绝非“主权”换取渔权

2013年05月07日 08:4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7日电 台湾地区外事部门6日对外表示,“台日渔业协议”的签署,“主权”绝无退让,渔权大幅进展,常设“台日渔业委员会”继续协商。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日渔业协议”4月10日签署,台湾地区外事部门6日晚间发布新闻稿表示,“台日渔业协议”第4条订定“维权(disclaimer)条款”(前译“免责条款”),将确保钓鱼岛“主权”。

  外事部门强调,绝未因签署协议而放弃或减损对钓鱼岛列屿“主权”的主张,绝非以“主权”换取渔权。

  外事部门表示,“台日渔业协议”渔权大幅进展,为台湾渔民争取到超过台湾面积两倍大(74000平方公里)的作业水域,包括增加4530平方公里的高质量渔场,台湾渔民得以不受干扰进行作业。

  根据“台日渔业协议”,外事部门指出,台湾地区与日本将成立常设性的“台日渔业委员会”,持续协商其他双方关切议题,包括协商未触及的议题,增进双方合作。

  外事部门称,“台日渔业委员会”的设置,增进双方友好关系及渔业资源养护与管理都甚具帮助,今后双方基于诚信原则,忠实履行对双方均有实益的协议,不可能任意终止。

【编辑:郭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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