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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检察官开庭讽被告“性侵还喝酒很爽嘛”遭调查

2013年05月24日 1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5月24日电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湾检察官开庭竟嘲讽性侵案被告:“性侵还喝酒很爽嘛!”台北地检署检察官林冠佑涉嫌经常以侮辱性字眼调侃、戏谑,甚至是怒谯、恐吓当事人,而被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认定有惩戒必要,在23日建议休职2年并移送监察院审查;但林冠佑的种种夸张行径,看在执业律师眼里却是“根本不适任”。

  不仅民间司法改革委员会曾公布录音对话表示,林冠佑根本就是“愤怒鸟检察官”,而将林冠佑移送检察官评鉴委员会进行调查;现在更有律师指出,林冠佑不仅违反“刑事诉讼法”无罪推定原则,还经常对当事人“耍官威”,连性侵害这种牵涉人性尊严及隐私的案件,都被他拿来当庭调侃、戏谑,根本没有资格担任肩负追诉责任的检察官。

  曾经是林冠佑莅庭性侵案件当事人的委任律师表示,当时林冠佑只是该案件的莅庭公诉检察官,结果却在法官还没到庭前的准备时间,对他的当事人调侃,“很爽嘛!”、“性侵还喝酒很爽嘛!”、“还要不要再喝啊?”甚至连律师都被他拿来当作戏谑对象,当庭问被告,“干嘛换律师?他不好吗?换律师有用?会赢吗?”等与案件无关的嘲弄字眼。

  该律师表示,林冠佑在法界早就“如雷贯耳”,几乎在台北打刑案的律师都知道这号人物,也都曾经被他羞辱过;这次被检察官评鉴委员会建议休职2年并移送检察院审理,他认为,只是迟来的暂时性正义,如果未来还是让他继续回任检察官问题可能还是会继续存在。

  对于林冠佑争议问题,有林冠佑在司法官训练所的同期检察官指出,可能是因为林冠佑太嫉恶如仇才会在法庭上有失控演出;根据他与林冠佑一起受训时的经验,他认为,林冠佑其实非常热血、积极,可能是用错方式表现,才会引发相关争议。

  就上述相关报道内容,记者曾多次致电台北检方进行查证,但北检行政人员表示,发言人在开会无法接受访问,对于林冠佑相关争议他不清楚、也没听过,而林冠佑本人目前还在境外,因此无法回应。

【编辑:郭思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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