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台湾中药商公会行贿案 三名涉案前官员被判无罪

2013年07月17日 16:23 来源:东南网 参与互动(0)

  据台湾媒体报道,中药商公会为争取调剂权涉嫌行贿“立委”案,台“最高法院”审理认定,3名前“立委”李俊毅、赵永清及陈鸿基因证据不足,判决无罪,全案定谳;“高院”更一审判决有罪的邱垂贞、林光华、许舒博、冯定国等4名前“立委”,皆撤销原判决,发回“高院”重新审理。

  “高院”更一审去年判决前“立委”邱垂贞有期徒刑10年、褫夺“公权”8年;林光华判刑8年、褫夺“公权”5年;许舒博判刑7年半、褫夺“公权”4年;冯定国判刑7年2月、褫夺“公权”3年。

  李俊毅、赵永清及陈鸿基3人,一审法院审理认为3人虽分别收受不等的赞助金,但没有证据证明三人收受金钱与“立委”职务有对价关系,判决无罪;“高院”后来逆转改判三人有罪,“高院”更一审再度翻案,又判无罪,“最高法院”维持“高院”更一审的判决。

  此案起源于中药商全联会游说“立委”修正“药事法”,让中药商只要修习一定课程,即可拥有调剂权;检方在2002年接获检举,当时“高检署”查黑中心分案调查,搜索查扣到中药商全联会内部帐册,记载募得近4000万新台币行贿“立委”详情。

【编辑:杜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