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二审首次开庭 林益世夫妇十指紧扣牵手出庭

2013年07月18日 15:26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7月18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今天(18日)下午对台当局前行政机构秘书长林益世涉贪案,首次开庭,林益世、彭爱佳夫妻十指紧扣出庭,面对媒体提问不发一语。

  台北地方法院4月底宣判,认定时任“立委”的林益世不构成违背职务收贿等罪,因此变更起诉法条,改以公务员利用职务恐吓得利罪、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林益世7年4月徒刑;同案被告沈若兰、彭爱佳、沈焕章、沈焕瑶等人无罪。

  台湾“最高法院”特侦组在5月21日对林益世案提起上诉,检方表示,“台湾不能成为民意代表藉民服务,图谋私利的天堂”。

  特侦组表示,程序部分,陈启祥提供的录音光盘,虽有一小部分剪接,并没有任何添加或变造不实的内容,没有改变原意,有证据能力。

  实体部分,特侦组指出,原判决虽认贿赂罪“职务上之行为”应采实质影响力理论,但却自行创设所谓“亲自满足对价事项型”及“假手他人满足对价事项型”两类型,明显违背“最高法院”判例。

  特侦组主张,沈若兰等人为洗钱共犯,林益世主动向陈启祥索贿,原判决认定有误,且原判决没有审酌“国营事业管理法”第3条第3项规定,“立委”对公股企业也有监督及质询权限,因此决定上诉。

  高院日前分案,合议庭成员为受命法官白光华,审判长王敏慧,陪席法官刘秉鑫,今天下午传唤林益世等被告到庭。

【编辑:郭思远】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