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王金平律师团驳抗告理由:党员属私权 受法律保障

2013年09月27日 08:3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9月27日电 据台湾《中国时报》报道,从国民党律师提抗告案后,一直低调不对外回应、公开诉讼策略的王金平律师团,26日在法庭内展开反击。律师许英杰举出“许舒博案”,驳斥国民党的抗告理由,称“假处分”有必要性、急迫性,法院裁准王继续行使党权并无不当。

  王金平的8位律师,由许英杰律师负责主要答辩。许英杰称,“最高法院前院长”杨仁寿,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国民党开除王金平党籍的程序不合法;在这种情况下,依法理“有权利即有救济”,王金平当然可以寻司法途径,确保自己的党籍、党权。

  王金平律师团指称,依据“人民团体法”规定,政党属人民团体,党员的权利属于私权,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受法律保障。国民党主张法院无权审理,是背离法治的观念。

  许英杰向合议庭提出“许舒博案”的判决。他表示,许案当初法院审理过程中,并没有认为党员丧失党权属政党自治事项,而是认定为私权争议,进行实体审查,也因此国民党主张法院审判权问题,根本无法律上理由。

  律师团重申,王金平的不分区“立委”资格,与王是否保有或丧失党籍相关。如果不能以“假处分”暂时让王金平继续行使党权,即便将来确认党籍存在诉讼确定判决,也无法回复“立委”及立法机构负责人职务。

  许英杰称,国民党为快速撤销王金平的党籍及“立委”资格,在未经合法送达党纪处分书的情况下,迳行以公告方式代替,然后火速将丧失党员证明书送交“中选会”,程序违法。

【编辑:郭龙】

>台湾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