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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邻居家门摇屁股55次 台中妇人被判罚3万台币

2014年06月04日 13: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对邻居家门摇屁股55次台中妇人被判罚3万台币
黄姓妇人辩称是“做运动”。来源:台湾东森新闻网

  中新网6月4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网报道,台中一名黄姓妇人在去年(2013)的7到9月间,朝着张姓邻居的家门口摇屁股多达55次,张姓邻居气炸了,装监视器把她的行为拍下来、告上法院。虽然黄姓妇人辩称只是在做运动,但法官不采信,认为她是冲着邻居而来的,昨天(3日)依公然侮辱罪判黄姓妇人罚金3万元(新台币 下同)。

  我摇、我摇、我摇摇摇,黄姓妇人把屁股对准邻居的家门口猛摇屁股,摇一摇再拍一拍,摇累了干脆蹲下来,这样的行为从去年7月31日至9月10日,一个半月就发生55次,张姓邻居气炸了,装监视器把黄姓妇人的行为拍下来告上法院。

  检方依照公然侮辱罪将黄姓妇人起诉,这让她很不满,强调自己只是在做运动,但是法官认为,黄姓妇人每次都对着张姓邻居的家门口摇屁股,显然是冲着他来的,而且这样的动作看起来像是在蹲马桶,有嘲弄的意味,有损张姓邻居的名声,判黄姓妇人罚金3万元。以后想学蜡笔小新这样对着特定的人摇屁股,可得三思而后行。

【编辑:丁文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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