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滴水竟判赔1万元 男子浇花喷进邻居眼挨告
中新网3月3日电 据台湾东森新闻报道,新北市芦洲一名周姓妇人去年被楼上住户吕姓男子浇花的水滴入眼睛,造成眼角膜溃伤,她一气之下向对方提告;吕男也辩称可能是阳台设计不良导致水往下滴。经法官调查相关就诊纪录及病历后,认定吕有过失,依过失伤害罪判拘役10天,易科罚金1万元(新台币,下同)。
周姓妇人去年4月和儿子在住家庭院讨论小区事务,却突然感觉被水滴到,当时她以为是下雨,抬头查看后才发现是楼上的吕男在浇花,没想到浇花水滴恰巧喷进她的眼睛里,造成眼睛发炎溃伤,气得她马上对吕男提告。
周姓妇人向法官表示,先前就告诫吕男不要用喷水的方式浇花,不然庭院都会被弄湿;吕男也坦承,当时确实在浇花,但不知道造成对方眼睛受伤,愿意和解赔偿,但周姓妇人仍坚持提告。
法官调阅周姓妇人病例及传唤相关证人后认为,楼上住户本来就该避免住家液体造成楼下卫生或安全问题,而周姓妇人早在事发前,就曾要求对方注意,吕男无法免责,最后也依过失伤害罪,判刑拘役10天,可易科1万元罚金。
【编辑:杜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