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丽青:两岸将会采取措施共同打击经济犯罪——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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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范丽青:两岸将会采取措施共同打击经济犯罪
2009年06月10日 10:3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表评论  【字体:↑大 ↓小

  中新网6月10日电 针对媒体询问的有关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以及罪犯遣返事宜,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指出,协议表明两岸将会采取措施共同打击经济犯罪,双方会根据协议的规定,处理有关遣返事宜。

  有台湾媒体问发言人:台“陆委会”有一个还做得不错的宣传资料,上面讲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我们了解,6月5日已经有第一个案例。我们想知道,陈由豪这一类大型的经济犯罪一直都是台湾民众所关切,这些人,是不是大陆有一个议程,有一个时间,在今年内把他们遣返回来,这一类的罪犯什么时候能够实现遣返?

  范丽青指出,关于两会签署的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这个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完善了两岸之间的遣返合作机制,有助于强化打击犯罪的力度,维护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交流的秩序。

  范丽青说,这个协议已经表明,两岸将会采取措施,共同打击经济犯罪,双方会根据协议的规定,处理有关遣返事宜。至于具体的个案,我相信以后双方会加以协商。(据中国网文字直播整理 )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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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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