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台北九月二十一日电(记者陈立宇 崔煜芳)民进党重量级人物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谢长廷、苏贞昌的特别费案今天侦结。吕秀莲、游锡堃、陈唐山被台湾检方以涉嫌“伪造文书”及“公务人员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名起诉,谢长廷、苏贞昌则获不起诉。
台湾“高检署”特侦组于今天晚间举行新闻发布会,说明全案侦办结果。
特侦组发言人陈云南表示,据检方查证,吕秀莲从二000年十二月至二00六年五月止,由“副总统”办公室、随扈等多人,连续收集他人消费的发票,作为原始凭证,用以报销“首长特别费”,金额共达五百六十三万元新台币。
曾任“总统府秘书长”、“行政院长”的游锡堃,则自二000年十月至二00五年十二月间,连续透过关系收集他人消费发票共二百三十八万多元新台币,用以报销特别费。
陈唐山被指自二00四年七月到二00六年六月任“外交部长”和“总统府秘书长”期间,利用多人连续收集发票共新台币三十六万多元用于报销特别费。
特侦组因此依据相关法条,以伪造文书及公务人员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等罪,将三人起诉。
至于前“行政院长”谢长廷、苏贞昌部分,检方称,因事证不足,不予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