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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明一代”案被搁置 曝姚之队曾索2亿元合作

2011年05月20日 08:22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昨日,姚明状告“姚明一代”一案有了新的进展,“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受理此案的武汉中级人民法院已决定搁置此案,待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姚明一代”所引起的注册纷争进行裁定后,再对本案进行审理。

  “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表示:我们跟“姚之队”不是没有谈过,我们都提出了可以给他们2亿人民币的合作费用,但他们的报价高到实在难以接受,我想国内没有鞋厂敢接受他们这么高的报价。

  上周,“姚之队”受姚明委托,宣布正式起诉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不正当使用“姚明一代”作为商业标识,对姚明构成了侵权。这不是一起简单的侵权案,它的背后隐藏的是一张关系网,也有一块巨大的金矿。

  实际上,被告方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只是“姚明一代”商标的授权生产方,这一商标的真正持有方是“姚明一代”品牌机构负责人张国强,他曾担任过上海男篮主教练,与姚明的父亲姚志源曾为队友,“我当主教练的时候,姚明刚进青年队,我卸任后,李秋平就接任了主教练一职。”张国强介绍说。

  值得注意的是,“姚之队”这次起诉的并非张国强及其公司,而是他授权的生产方武汉云鹤大鲨鱼体育用品有限公司,而这家公司的背景为某赫赫有名军工企业的下属企业。

  另据了解,关于“姚明一代”商标的纷争在10年前就已经浮出水面。早在2001年,尝试经商的张国强就注册了“姚明一代”的商标,而那时姚明还没有登陆NBA,等到2002年姚明以状元秀的身份登陆NBA,“姚之队”到工商部门注册几十种“姚明”产品时,他们才发现运动鞋、服装两类已于2001 年被“姚明一代”提前注册了。

  此后,“姚之队”与张国强双方都向国家商标局提起过异议,不过由“姚明一代”商标注册引发的纷争至今还没有定论。这期间,双方也有过接触,电话沟通、面谈都有过,直到走到司法程序这一步。2010年6月,张国强向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提起诉讼,今年,张国强向北京市高法提出上诉。随后,“姚之队”向武汉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武汉云鹤。

  那么,为何拖了十年才对簿公堂?“姚之队”对媒体回应的原因是“如果当时就兴师动众打官司,反而会使这一侵权的商标名声大振”;而张国强则透露说,双方之所以没有谈拢,主要在于“姚之队”要价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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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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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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