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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西欲效仿老马状告中国公司 称被侵害肖像权

2012年08月21日 07:51 来源:半岛晨报 参与互动(0)

    8月17日上午,阿根廷球王马拉多纳起诉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网络游戏《热血球球》(以下简称“九城”)侵害肖像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第四法庭一审开庭。当日上午8时30分,马拉多纳及其律师、随行人员一行8人走进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法庭内原、被告共40人参加庭审,被告方“九城”则由三名律师代理出庭。中新网记者 金硕 摄  

  都说梅西是马拉多纳的接班人,之前梅西已经复制了老马的上帝之手和连过六人的经典,如今他又学起了老马——马拉多纳在8月17日来华打官司,梅西日前也表示将会就肖像权问题起诉中国的两家网络游戏公司。

  老马索赔2000万

  17日上午,马拉多纳诉新浪、九城(上海第九城市信息公司、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公司)侵犯姓名权、肖像权一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开庭审理。马拉多纳亲自出庭,并当庭发表了相关意见。

  马拉多纳在起诉书上提出,被告九城公司研发的一款网络游戏,在其官方网站上发布了马拉多纳代言这款游戏的报道,新浪网也同时发布了相关信息。同时,其游戏运营网站开设了网络游戏频道的多个界面使用了马拉多纳的肖像及“马拉多纳”的名字。马拉多纳的代理律师葛友山表示,马拉多纳从未代言过这款游戏,也没有允许和授权被告使用肖像和姓名。因此,被告未经许可和授权,以营利为目的,非法使用马拉多纳的肖像及姓名的行为构成侵权。

  马拉多纳提出了要求被告赔偿损失2000万元的诉讼请求。对此,其代理律师葛友山解释道,依据2010年马拉多纳代言身价,核算了代言一年其他品牌一款产品的合理收入,从欧元换算成人民币在1187万元人民币左右。这也是取了马拉多纳代言其他产品的一个平均值。葛律师说,马拉多纳被侵权的损失还包括一百多万为了维权的合理支出,包括交通费、住宿费、翻译费、律师费、公证费等。马拉多纳还象征性提出了1元钱的精神损害赔偿。

  庭审中,审判长询问双方当事人是否愿意在法庭主持下调解,马拉多纳坚决表示不调解,要求法院判决,就是要讨个说法。

  梅西也要状告中国公司

  步老马的后尘,梅西最近也有和中国企业打官司的想法。据悉,梅西要起诉的是两家游戏公司,主要涉嫌肆意利用梅西的肖像。在接受采访时,梅西的律师表示,“已经有十分充足的证据证明在中国有不下十家公司和企业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梅西的形象。”梅西的经纪人则痛斥:“公司小,广告费用有限都可以商谈,梅西有一些代言甚至是免费的。但我无论如何都不能容忍一些公司只顾赚钱,无视别人的权利! ”

  据悉,梅西要起诉的两家公司中,其中一家公司在一款叫做“球王争霸”的游戏中肆意使用梅西形象,还有其他国际球星的肖像。梅西的律师说:“我们已经有十分充足的证据证明在中国有不下十家公司和企业在没有任何授权的情况下使用梅西的形象。我们已经忍了很长时间,之所以不起诉,是因为我们对中国法律实在不了解。现在我们与中国专业律师事务所已经建立了密切联系,也了解到中国具有相关法律,杜绝这类肆无忌惮侵权行为的时机已经成熟。”(范宏基)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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