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立法规范市民健身 不得有扰民行为
2012年11月27日 14:42 来源:新华网 参与互动(0)
高音喇叭、劲爆舞曲,鉴于一些市民健身的方式和使用的工具容易打扰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哈尔滨市通过立法,确立了对健身中扰民行为的管理依据,规范市民的健身行为。
市民健身中扰民如何处理,这是困扰很多城市的难题。按照哈尔滨市政府常务会议日前审议通过的《哈尔滨市全民健身条例(修订草案)》,公民有参加全民健身活动的权利,但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坚持科学文明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尤其强调,参加全民健身活动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
在哈尔滨市2002年出台的《哈尔滨市市民体育健身条例》中,未有“健身不得影响他人正常工作和生活”等内容,这也是哈尔滨市首次将“健身不得扰民”写入地方性法规,让管理有据可依。
记者从哈尔滨市政府了解到,为规范市民健身行为,哈尔滨市还规定任何组织、个人不得利用全民健身活动,宣传封建迷信或者从事其他违法活动。(记者王春雨)
【编辑:金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