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中国篮协不接受FIBA裁决 不为李明阳开具澄清信

2013年04月23日 10:14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前中国青年女篮球员李明阳(白衣)。资料图片

  针对日本篮协违规操作前中国青年女篮球员、现年18岁的李明阳赴日打球一事,中国篮协并没有打算偃旗息鼓。记者获悉,篮协已经向国际篮联正式递交申诉函,表达了不能完全接受国际篮联就此事件相关裁定的态度,并保留继续上诉的权利。

  此前,国际篮联曾就李明阳前往日本联赛打球的事情做出了处理意见。他们认为李明阳赴日打球是一种违规行为,日本篮协需要分别向国际篮联和中国篮协缴纳2.5万和2万瑞士法郎的罚款,在这样的情况下,李明阳就可以去日本联赛打球。

  中国篮协对于国际篮联的判决并不能完全接受,因此他们向国际篮联表达了两个观点:第一,中国篮协在和国际篮联就李明阳事件达成一致前,不会向国际篮联为李明阳开出澄清信。第二,李明阳如果在21岁后选择代表日本队打球的话,必须要在中国篮协同意后,才可实施。

  中国篮协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还透露了李明阳合同的关键细节:李明阳和北京首钢女篮签订的是中国篮协要求的标准注册合同,并不是外界所说的培养协议,并且这份合同要到2015年才结束。因此不存在合同不正规的问题。

  值得一提的是,按照国际篮联的球员转会规定,一个球员如果代表另外一个国家打国家队比赛,必须在21岁以后,并且是要在这名球员之前的国家篮协同意的前提下。对此,中国篮协已经在申诉函中再次写明,如果李明阳在21岁后成为“自由身”,并要代表日本女篮参加国家队比赛,日本篮协必须要在中国篮协同意后才能实施,不能再次违规操作。篮协上周已把申诉函和相关证明材料发给了国际篮联,等待后者的正式说法。“如果国际篮联的答复我们仍然无法接受,那么还会采取措施,将向相关机构继续上诉。”中国篮协相关人士说。 北京青年报

【编辑:王牧青】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