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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要求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

2013年07月03日 09:20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长春7月2日电 (记者孟海鹰)近日,长春市印发了《长春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公共体育设施每天开放6小时以上;城区每个社区将配有专职社区体育管理员1名以上,并逐步向县(市)推进。

  长春市政府要求,各种经营性的体育健身项目,对老年人、残疾人和中小学生等实行优惠或者在规定时段免费开放。体育场馆要在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增加适合学生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设立学生健身活动专场。公办学校积极创造条件在法定节假日、寒暑假和其他适当时间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鼓励民办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

  市政府还要求,所有街道(乡镇)建立综合文体站、设有体育活动室、配有专(兼)职人员。所有社区、90%的行政村成立健身俱乐部或体育兴趣小组。实现城区每个社区配有专职社区体育管理员1名以上,并逐步向县(市)推进。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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