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泳协认定孙杨事件浙江方面负有责任 禁赛合规定

2014年11月26日 10:45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晨报讯(记者 刘晨)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中心前天依照惯例公布二三季度兴奋剂检测数据,奥运冠军孙杨赫然在列。昨天,中国游泳协会发表官方通报,介绍了事件处理经过,确认了孙杨系误服药物,并无重大过错。

  官方通报称,今年5月17日,在全国游泳冠军赛赛内兴奋剂检查中,孙杨A瓶检测结果呈刺激剂(曲美他嗪)阳性。事发后,浙江游泳协会立即按照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相关规定,认真组织了调查取证工作。7月10日,中国反兴奋剂中心根据孙杨的申请,组织由反兴奋剂、心血管病、法律和运动训练等方面的专家召开了听证会,并作出结论:第一,孙杨能够提出清楚且有说服力的证据,证明服用“万爽力”用于治疗心脏不适,并证明无意使用曲美他嗪(“万爽力”的主要成分)来提高运动能力。第二, 孙杨对“万爽力”含有违禁成分不知情,属于误服,对阳性的发生有过失,但无重大过错,无重大疏忽。处方药物“万爽力”此前一直为运动员可以使用药物,但于2014年1月1日起被国际反兴奋剂机构纳入禁用药物清单,属于赛内禁用物质。由于浙江游泳协会工作疏忽,未及时学习传达造成孙杨等没有及时掌握反兴奋剂最新情况。第三,听证会认为,浙江游泳协会对事件的发生负有管理责任。

  中国泳协在通报中表态,以听证会结论为依据,根据世界反兴奋剂条例和国家体育总局反兴奋剂的相关规定,对浙江游泳运动员孙杨禁赛3个月处罚,这一处罚“完全符合世界反兴奋剂条例的规定,对孙杨具有惩戒和警示作用”。值得一提的是,中国泳协原本计划昨天上午10点举行新闻通气会回应这一事件,之后又取消,改在官网上发布通报。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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