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山东省人大代表: 建议立法保护蓬莱葡萄酒产区

2013年02月01日 10:13 来源:齐鲁晚报 参与互动(0)

  在本届省人大会议上,省人大代表、中粮南王山谷君顶酒庄有限公司总经理陈云昌建议,制定《山东省蓬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促进烟台蓬莱葡萄酒产业健康的发展。

  据陈云昌介绍,山东是我国重要的酿酒葡萄产区和葡萄酒产地,多年来葡萄酒产销量、市场占有率均居全国首位,蓬莱作为山东省重点葡萄酒产区之一,始终坚持走品质、品牌领先的产业发展之路,逐步形成了具有一定规模和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陈云昌说,目前蓬莱市酿酒葡萄种植面积已达16.8万亩,取得生产许可证葡萄酒企业达74家,年产葡萄酒14万吨,约占全省的1/3,成为国内葡萄与葡萄酒产业集聚程度最高、发展潜力最强的区域之一。

  虽然山东省及蓬莱的葡萄酒产业得到迅速发展,但在规范产业管理过程中,由于国内葡萄酒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比较笼统,地方政府对傍名牌、商标侵权、制假售假等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监管和查处,经常遭遇“无法可依”的尴尬和困境,迫切需要通过地方立法来保护产区发展。

  “在这方面,国内其他葡萄酒产区作出了有益尝试。”陈云昌说,辽宁省实施了《桓仁满族自治县冰葡萄酒管理条例》,为保证冰葡萄酒的产品质量和特色提供了重要的法律依据。宁夏回族自治区为保护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的质量和品牌信誉,去年年底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贺兰山东麓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成为全国第一个进入依法发展的产区。

  为此,陈云昌建议借鉴辽宁、宁夏等地区的先进做法,以蓬莱为试点,制定《山东省蓬莱葡萄酒产区保护条例》,加大对企业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对产区酿酒葡萄和葡萄酒进行原产地保护,发挥好龙头产区的示范带动作用,促进全省葡萄酒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编辑:刘虹利】

>葡萄酒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