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背景
1月中旬,北京媒体警法新闻版报道的一条新闻在网上引发了一场关于娱乐圈的“猜谜”游戏,这条新闻称“某偶像剧导演因与女演员发生婚外情而被其老公暴打,打人者被公诉。 ”消息曝光后,导演叶京在微博上承认自己就是“被打者”,并公布了打人者的真实身份,并称雇凶伤人的幕后真凶付某和主犯孙某都有犯罪前科,二人均已被朝阳分局依法起诉。
[再起波澜] 然而事件并未平息,2月15日,叶京连发37篇微博,回应“婚外情挨打”报道,痛斥记者消息来源不正当并描述案发惨状,并称在住院期间围绕整个事件写了一个名为 《伤害》的剧本。他在微博中宣布:“好吧,战斗就要真正开始了。小时候不知道从哪抄的警言格句:宁可像雄狮一般倒下,也不能像癞狗那样活着。我想利用这个机会,行使一次宪法赋予我的公民权利,与于杰和一些参与失实报道所谓绯闻的媒体进行一次简单对话。 ”
[擂鼓“战斗”] 叶京在文中称“一犬吠影,众犬吠声”,“我所知,人民检察院对案情的披露有严格程序和制度,任何人,任何机关,都无权借人民检察院之名发布虚假信息,尤其是捏造事实假人民检察院之口公开发布直接侵害公民名誉权的信息。您千万不要改口说你报道的那不是我,这不是你应有的素质,你的博文里有时间、有地点、有职业、有物证、有情节,在中国您不可能再找出第二个导演来变更主体。我想问的是,是哪家检察院?是哪一位尊敬的检察官大人?或是哪一级的检察院的新闻发布机构向您披露的? ”更讽刺参与该报道的记者于杰说:“我并不知道你爹是否是检察院的‘李刚’。为了强调你消息来源的合法化,打着检察机关披露的幌子,捕风捉影,扰乱视听,误导大众,其用心何其毒也! ”
[积极“应战”] 然而,被叶京在文中指责报道不实的《京华时报》政法部记者于杰,也毫不退让。2月16日,于杰通过微博连发21篇声明,对叶京的指责逐一进行回应,称自己未有任何杜撰。“检察院对外披露案情确实有严格程序,对于借检察院之名发布虚假信息的情况,我和你一样痛恨。针对此事,我可以告诉你,消息来源是正规渠道,来自检察院外宣部门。”对于叶京指其“故意不提导演的名字,是为了利用网民好奇心理,激起大众更大的乐趣”一说,他回应说:“没提是哪位导演的名字是出于审慎的原因,如果叶导认为我应该提一下他的名字才能算作我看重‘自己的职业道德’的话,下次我一定注意。 ”
同时,对于叶京指责其“如果你所说的事实不能举证,你就将成为构成名誉侵权案的被告! ”于杰愤然反击,表示愿就此事对簿公堂。“我违反了刑诉法的哪条哪款规定?违反了最高法、最高检的什么相关规定?检察院确实不是我家开的,针对此事,我讲的话都是有根据的,借用你爱用的一个词‘公然’,你在微博上公然诋毁我的声誉,诋毁我的职业道德,如果你所说的事实不能举证,你也可能站在被告席上。你要战,我便战! ”
首席记者穆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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