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娱评:斯琴高娃,看你“病”得真不轻

2011年11月14日 13:37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有位很有名望的女表演艺术家,这两天因为做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而被媒体购物专业委员会点了名。从他们所公布的42则违规电视购物广告的调查结果看,被点了名的这位表演艺术家并不冤屈,因为她一会儿治颈治肩治腰治腿,且“一次治愈,绝不复发”,一会儿又治眼治肝眼肝同治,“十秒钟见光明”。想想真是可怜啊,这位一向很强势的影视大腕,从颈肩腰腿到眼珠子,“病”得是真不轻啊!好在她手里还有所推销的“神药”,那你就暂且吃个够吧!

  这些涉嫌违规的电视购物广告,要么是夸大其词,乱下断言,把保健品当成药品卖,且包治百病,犹如仙丹;要么就是卖钻石卖金镯子卖平板电脑,价格全都低得像在街上白捡,直看得人目瞪口呆。而向老百姓推荐这些药品和商品的人,多半都有头有脸,不管干哪个行当,咋说也算个“家”了。也正是因为如此,普通老百姓才会对他们所宣传的东西深信不疑。我以前就在一篇小文中讲过,名人做广告,是要谨言慎行的,更是要有道德底线的,尤其是牵涉到公众健康和身家性命的保健品及药品广告,你在那里两眼一闭胡抡一通,成千上万的人却要跟着倒霉,怎么就能忍下心来呢?

  有人讲,名人或明星,之所以总是身陷“广告门”,是他们道德的缺失。依我看,在滚滚的财源面前,社会道德规范早已无法“规范”他们了,即便全国人民都在怒骂,他们也会毫不在意,甚至暗自高兴,越骂越红,越骂越火,省得炒作了,能奈我何?那么有没有法律管着这些人呢?有的。《广告法》就在那里摆着,且每一条每一款说得都十分清楚。问题的关键,是没人去“追究”。你见过哪个名人或明星因做虚假广告而被罚得倾家荡产或惹来牢狱之灾?丧失原则,得过且过,蒙混过关,不了了之,全身而退……这就是我们当今普遍的心态,也是我们所面临的非常棘手的现状! 作者:周凡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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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蒲希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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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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