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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迅告出版商诽谤索赔95万 否认曾因流产分手

2012年11月27日 15:50 来源:成都晚报 参与互动(0)

  《苦女人周迅》一书在演员周迅不知情的情况下,多次使用其姓名和照片,并杜撰其感情生活。周迅为此将四家出版公司告上法庭,要求停止侵权并索赔95万元。22日,该案二审,但未当场公布庭审结果。

  据悉,今年7月30日,法院一审判决周迅胜诉。周迅起诉称,《苦女人周迅》多次在显眼位置使用“周迅”姓名,侵犯其姓名权。周迅还称此书捏造虚假信息,杜撰其感情生活,例如捏造“周迅和王烁分手的原因”为“怀孕并流产”等,严重损害其名誉权。一审法院认为,出版社将大量似是而非的与周迅私人感情生活相关的内容集结成书,以引发读者兴趣为手段,以营利为目的,存在主观恶意。一审判决周迅获赔经济损失28万元。但上海本周图书公司不服,上诉至北京市二中院。

  22日此案二审,四家出版社共同委托的律师刘金星在法庭上坚称,书中内容是从报纸、网上转述的,是已发生的、公认的事情,不存在捏造事实、侮辱诽谤。对于该书使用了二十多幅周迅照片,其辩称周迅作为公众人物,希望更多的人来拍摄和传播,该书就是宣传和赞美周迅,使用其公开照片合理,不构成侵权。周迅的代理律师表示,图书公司出版书籍应核实内容真实性。据悉,此案将择日进行终审宣判。

【编辑:张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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